专属客服
全国服务电话:400-810-9688

文档下载

搜索
您当前位置:路南区采招网 > 文档下载 > 中建路桥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三园区道路(一期)EPC项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docx

中建路桥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三园区道路(一期)EPC项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docx

下载文件(290.33KB)
路南区 2024-12-19 290.33KB 业主:中建路桥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招标:中建路桥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三园区道路(一期)EPC项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内容简介

CSCEC合同编号:ZJLQ-FG-XX-001框架协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采购与供应合同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三园区道路(一期)EPC项目】甲方:【中建路桥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河南省郑州市】CSCEC目录第一部分专用条款1一、工程概况1二、货物清单1三、货物供应2四、货物质量4五、货物验收6六、货物结算7七、货物付款9八、通知与送达11九、合同生效12附件一授权委托书13附件二项目部合规权限告知书14附件三安全管理协议书17附件四廉洁从业共建协议2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4一、货物合同附随义务24二、货物违约责任25三、货物缺陷索赔27四、合同变更28五、合同解除28六、不可抗力29七、争议解决30八、保密义务30九、其他条款30CSCEC1第一部分专用条款甲方(买方):中建路桥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豫东南高新区三园区道路(一期)EPC项目;2、工程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二、货物清单、价款、计价方式序号货物名称货物规格参数计量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综合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率含税综合单价(元)含税合价(元)备注1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大学路、嘉兴大街、山海街、明阳街、开元街五条道路的信号灯、监控及其他配套材料,符合业主及交通部门标准要求。套1包含安装,按照财政评市后决算费用下浮比例报价合计1不含增值税总价(暂定):人民币元(大写:元);含增值税总价(暂定):不含增值税暂定总价*(1+增值税税率)=元(大写:元)说明:1、合同单价:本合同综合单价适用第11条1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为物资运至工地的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或设备费)、包装回收费、卸货前损耗费、安装指导费、调试费、测试费(如有)、卸货前保管费(如有)、税金、包装费、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乙方自行协调,甲方只进行指定场地和材料验收工作)、出库费、出厂检测费(包括但不限于到场后的第三方检测费用)、码放费、保险费、中转仓储费、驻厂监造费、运输造成的道路污染的清理及维修费用、出库吊装费、运输费、过江过桥费、高速公路费等,含工地卸货挂钩卸车人工费、资料费、财务费、乙方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CSCEC2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另行索要其它费用,除本合同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税率调整等而调整。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2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即不受市场变化影响,且无论进场数量多少价格亦不发生变化。13其他:/2、乙方所供物资必须为/公司生产产品。3、合同工程量:31本合同中约定货物工程量为暂定数量;甲乙双方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最终签收的实际数量,并依据合同约定扣除不合格产品、损失等费用后的书面结算数额为准,乙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或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依据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否则按合同第二部分第二条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三、货物供应1、交货方式:双方协商一致,执行第11种交货方式;11送货卸车: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综合单价已含卸车费用,卸车工作由乙方负责,若由甲方负责卸车,发生的相应费用结算款中扣除。12送货不卸车:合同综合单价不含卸车费用,卸车工作由甲方组织。2、交货时间:甲方施工现场材料负责人提前7天向乙方提供每批次的需用计划(云筑网订单、计划联系函、电子邮件等),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需用计划及时将货物配送至甲方指定堆场。乙方延期供货次数不超过2次,否则乙方按合同第二部分第二条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甲方更改需用计划及要求乙方延期交货而向甲方提出索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甲方对所采购物资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物资价格不变。3、交货地点:潢川县豫东南高新区三园区道路(一期)EPC项目工地。4、交货内容:甲方需用计划内物资,相关实验资料、送货单及配合甲方实验检测等。5、双方代表:甲方指定收货联系人:张泽平,电话:*,电子邮箱:766798723@qqcom。

更多详情查看微信小程序